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等行為擬扣12分!
——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征集意見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修改意見稿中披露這一消息,馬上引起廣大市民的普遍關注,這意味著,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等行為將被一次扣12分,駕駛員就必須重新考理論才能拿回駕駛證。
筆者從本市交警部門了解到,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主要出現在高速公路上。近日,交警部門在蒼郁高速公路桂東服務區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中,執勤交警在不到15分鐘的時間內,就查獲4輛遮擋車牌的小車,其中有2起是利用迷彩布套住車牌,1起用光碟擋住車牌,另外1起則是利用紙巾遮擋。
據梧州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執勤民警李炎靜警官介紹,有些駕駛員在高速公路為了躲避測速和查處,故意將號牌遮擋住,以此來逃脫處罰。司機遮擋號牌的招術可謂五花八門,一般常用的是插光碟, ,紙張膠布粘住號牌的某個部分,還有用迷彩布套住整個號牌,個別會采用變裝號牌改變號牌中數字和字母的方法。
據了解,不少想超速的駕駛員,一般都會在車輛上高速后違法停車,然后遮擋號牌。李警官分析說,駕駛員將車牌擋住后,就相當于扯掉了超速的“警戒線”,繼而放縱自己的超速行為,車速越開越快,一旦出現突發狀況,很容易引發事故。而一般有這種遮擋車牌號現象是小車駕駛員,按常規如果這次沒有被查到,會存在一種僥幸的心理,就算查到也還有六分,如果一次性扣12分,駕駛員可能會考慮萬一被查到駕駛證就要重新考,考慮到成本問題,所以這種現象應該會大幅度下降。
“在高速公路是禁止停車的,因此我們巡邏時發現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也無法攔車處罰。”李警官說,他們往往只能在高速服務區或者高速出入口收費站對這些車輛進行處罰。在高速上遮擋號牌、超速行車不僅僅是違法,更會對駕駛人和乘坐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脅。交警部門對于此類違法現象一直在嚴抓,駕駛人不要存在僥幸心理。一旦被交警部門查獲,不僅不能節省時間還將面臨處罰,希望廣大駕駛員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依法行車。
筆者就此采訪了駕駛員、網友以及駕校教練的意見,發現大多數人對遮擋號牌扣12分持贊成態度,有網友說:遮擋號牌的駕駛人肯定是主觀故意的,目的和原因不外乎三個:一是逃避違法違章處罰,因為遮擋了號牌,電子眼在該車闖紅燈時,無法拍到其準確的車牌;二是為違法作準備,例如撞車、撞人后逃逸、搶奪或搶劫等;三是他的車是偷來的或者套牌的。一老司機說:通過嚴厲的措施,酒駕已經收到成效。對于其他故意的交通違法行為,如遮擋號牌,也應用嚴厲的措施制裁。而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相比其他交通違法,駕駛員屬于故意作為,情節更嚴重,如果以后被查到就要扣光12分,相信會對駕駛員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少了,路面安全隱患自然就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