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犯規與罰則
????(一)犯規
????1、侵人犯規:
????(1)在場上裁判員口令“開始”前或鳴哨喊“停”后進攻對方。
????(2)用禁用的方法擊中對方。
????2、技術犯規:
????(1)處于不利狀況時要求暫停。
????(2)有意拖延比賽時間。
????3、違反賽風賽紀:
????比賽中對裁判員或運動員、觀眾有不禮貌的行為、語言或有其他不服從裁判的行為。
????(二)罰則
????1、每出現一次技術犯規,勸告一次,對方得2分。
????2、沒出現一次侵人犯規或違反賽風賽紀,警告一次,對方得3分。
????3、運動員故意傷人,取消當場的比賽資格,判對方為勝方。
????4、使用禁用的方法導致對方受傷不能比賽的,經現場醫生鑒定和大會決定,判對方為勝方。
????六、裁判
????(一)闖陣環節獅藝評分裁判員3名,動作失誤扣分裁判員3名,按照《南獅擂臺競賽規則》不足部分按照《2008國際舞龍舞獅競賽規則、裁判法》對闖陣環節獅藝進行評分。
????(二)擂臺對打環節設擂臺邊裁判6名,場上裁判員1名。
????1、擂臺6名邊裁判分別由3名邊裁判員對場上比賽的紅、黑雙方來進行從不同角度觀察臺上運動員的得分及違規情況并做好記錄。
????2、場上裁判員主要是控制場上秩序,并對運動員下臺、倒地、警告、勸告等情況進行判罰和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