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梁穎 通訊員 蘇志文)12月2日是國務院確定的“全國交通安全日”,梧州市各級交警部門開展各式各樣的宣傳活動。今年宣傳的主題是“遵守交通信號,安全文明出行”。然而,行人亂穿馬路、非機動車闖紅燈等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的行為在我市并不少見。
????闖紅燈、“跨欄”橫穿馬路不少見
????當天上午11時左右,記者經過梧州市太陽廣場對出紅綠燈時,發現大部分機動車輛能夠紅燈時等候、綠燈時行走。然而,正當人行橫道信號燈顯示為紅燈時,卻有三位市民在車流中穿行,走到了馬路中間。駕車行至路口的司機只得避讓,情形十分危險。同時,還有一些助力車和電單車駕駛人也加入了闖紅燈的行列。
????針對這類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的行為,梧州市各級交警部門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蝶山交警大隊邀請駕駛員、市民代表走進警營,參觀、體驗交警工作,學習交通法規。長洲、萬秀、蒼梧等縣(市、區)交警大隊則采取廣場宣傳的形式,布置展板、發送宣傳單,通過真實案例和相關法規,向市民宣傳和講解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的危害。
????在梧州市鴛江麗港中心廣場,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萬秀交警大隊民警帶領少年警校學員,正開展宣傳活動。萬秀交警介紹,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的行為在梧州并不少見。其中,行人亂穿馬路的行為表現為,在有人行橫道燈信號的路口過馬路時闖信號燈、穿過機動車道不走人行橫道線、在有人行護欄或路中間有隔離設施的道路上隨意翻越護欄或隔離設施穿過機動車道。這類現象在我市南環路、西江二路、蝶山二路等路段時有出現。
????此外,在紅燈亮時,一些助力車、電單車、自行車越過停車線繼續行駛進入路口也是闖紅燈的違法行為。一些騎車人遇到紅燈采取下車推行或者繞行的方式過路口也是一種變相的闖紅燈行為。
????行人、非機動車違反交規可罰款
????市交警部門表示,非機動車、行人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的行為,嚴重干擾了被放行車輛的正常通行,降低了道路的流通速度,而且對違法人本身也帶來了不安全因素,極易發生造成人身傷害的交通事故。
????此外,交通信號不僅僅只有交通信號燈,還包括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等。交通信號的遵守,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是保障交通秩序的基礎,也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體現,而目前全國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違反交通信號。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非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出現闖紅燈行為時,可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據了解,每年12月2日我國已進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發期,春運等道路交通出行和運輸高峰也即將開始,在此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全國范圍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有利于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廣大民眾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