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黃東榮 通訊員 盧宇鳴) 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加強司法廉潔自律“六個一律”的規定》的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全市法院法官和干警的審判行為。
????根據實施細則,全市法院承辦法官和干警有以下行為者,將一律予以停職審查:私自會見當事人及代理人、辯護人并接受吃請,或受邀參加娛樂健身旅游活動;承辦法官在審判執行工作中,故意隱棄證據,違背事實,枉法裁判;承辦法官在評估、拍賣、變賣等財產處置中,惡意串通,壓抬價格,封鎖信息,弄虛作假,制造流拍,使特定對象受益;承辦法官利用辦案工作之便收受當事人及代理人、辯護人賄賂;法院干警私下為當事人在本院打官司介紹律師;法院干警故意向當事人或外界透露審判秘密,泄露不宜公開的審判內部資料。規定中所指的承辦法官包括審判長,以及該案合議庭成員、執行員和書記員。
????市中級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六個一律”規定的出臺,旨在進一步落實司法公開,規范承辦法官審判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員凡違反“六個一律”規定之一的,將予停職審查,由紀檢監察部門深入查明實事,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的處理。屬于受誣告陷害的,將及時恢復工作以正名;情節輕微的,予以通報批評教育;嚴重觸犯黨紀政紀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并調離審判崗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法院各紀檢監察部門將通過設立投訴電話、信箱和網絡等形式,全天候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以促進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