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趙洋 通訊員 殷益輝)9月19日中秋節當晚,梧州市林業局和市森林公安局組成聯合執法隊,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地毯式”清查,整頓非法銷售、燃放孔明燈專項行動,行動共收繳3000多盞孔明燈。
????9月18日,梧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明確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個人生產、銷售和燃放孔明燈。
????然而《通告》發布后,仍有部分市民不知情,致使我市中秋夜天空到處“燈光”閃耀,存在嚴重的森林火災和安全隱患。
????當晚,執法人員先后清查蒼海湖、玫瑰湖、白云山公園和河東、河西防洪堤等場所,共查獲和收繳流動商販銷售的孔明燈3000多盞,并及時勸阻和制止了近千名市民準備放飛孔明燈的行為。
????執法行動中,警方發現多為在校學生售賣孔明燈,這些印著“上天祈福”、“中秋快樂”等字眼的各色孔明燈貨源均來自“淘寶”等購物網站。
????有銷售孔明燈的某高校學生表示,每只孔明燈網售0.4元至1元,在市區范圍內每只卻能賣上2.5元,利潤達150%以上,巨大的價差令部分在校學生認為售燈是“勤工儉學”的好路子。
????梧州市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非法燃放孔明燈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極易引發嚴重的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災事故,萬一孔明燈落到加油站等火情嚴管地帶,則有可能引發重大安全事故。
????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有關人員透露,中秋節當晚,新地鎮等部分鄉鎮居民燃放孔明燈導致山火,好在消防部門及時出警,有效地阻止了過火面積擴大。
????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有關負責人還提醒,廣大市民應充分認識銷售燃放孔明燈的危害性,自覺遵守政府《通告》規定,從自身做起,做到不生產、不制作、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孔明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