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記者 黃東榮) 近段時間以來,梧州市區不少道路的臨時停車位被一些私家車和待售二手車長時間占用,有的甚至樹起了“專用”的標志或告示。對此,相關部門表示,將堅持處罰與服務相結合,綜合施策規范停車行為。
????在紅嶺路興悅大酒店至福興豪庭小區路段,道路兩邊均停放著十多輛懸掛著“二手車轉讓”及聯系電話的待售二手小汽車。據居住在該路段的居民梁煜林介紹,自今年初以來,該路段一直就停放著各種二手小汽車。上下班高峰期,過往的車輛都得謹慎行駛,稍不小心便會與相向行駛的車輛發生刮碰甚至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在市區范圍內的主干道和次干道,不少道路的停車位和人行道均不同程度地被私家車、殘舊車、待售二手車長時間占用。在新興二路惠民小區、京梧新苑等對出路段的沿路停車位也被一些待售的二手車長期占用,進而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的現象較為普遍。在冬湖路、菊湖路、金湖北路、秋湖路,以及新興珠寶路等路段的臨時停車位,幾乎每天都停滿各種小汽車,部分車輛甚至停放在人行道上,嚴重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造成亂停車、長時間占用道路臨時停車的行動,縱然存在不少客觀因素,但亂停亂放車輛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規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的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針對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現象,公安交警部門每天都安排一定警力,對亂停亂放機動車的行為進行取證,將處罰通知書貼在違法車輛駕駛室的車門上,并通過手機短信、郵件等方式,把機動車的違法情況告知車輛所有人,提醒其限期到公安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不過,有關人士指出,要遏制城市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最根本的要根據人口居住的數量和城市功能設置,加強小區和專用停車位的規劃和建設。政府職能部門也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合理設置臨時停車位,方便群眾辦理相關業務時的停車需求,同時強化執法監督,依法依規處理車輛亂停亂放、占道停放等違法行為。
????有市政協委員建議,公共停車位作為公共資源,政府職能部門應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資源的管理和服務機制,通過市場化手段推進公共停車位管理,規范城區停車行為,提升城市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