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10月30日,岑溪市法院執行局對被執行人高月蘭規避法律對抗執行的違法行為作出司法拘留15天、罰款10萬元的處罰。這是新的《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岑溪市法院首次對個人處以最高的10萬元罰款。
????被執行人高月蘭與另一被執行人蒙立鵬在2011年以前是夫妻關系,其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做生意需資金周轉為由,向李偉安、甘義雄等人借款40多萬元,此后均沒有還款。2011年12月,李偉安、甘義雄等人向法院提起訴訟,高月蘭、蒙立鵬經岑溪市法院合法傳喚未到庭應訴。法院判決生效后,亦未履行還款義務。
????李偉安等人先后向岑溪市法院申請,請求對高月蘭、蒙立鵬強制執行。岑溪市法院受理了執行申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被執行人高月蘭、蒙立鵬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高月蘭、蒙立鵬依然未履行還款義務,亦未進行財產申報,且在訴訟及執行期間一直采取一系列規避執行措施:首先是雙方辦理離婚手續,然后蒙立鵬離開住所“下落不明”,再到高月蘭拒接法院電話,拒見法官,拒收法院法律文書。兩人有明顯的躲避債務、逃避執行意圖。執行局執行法官多次邀請當地社區干部前往高月蘭居住的樓房送達法律文書,被執行人高月蘭明明在樓上,卻讓法官們吃閉門羹。
????面對被執行人高月蘭逃避執行的囂張態度,岑溪市法院執行此案的承辦法官向主管院領導匯報情況后,辦理了相關的強制執行措施手續。
????10月30日,岑溪市法院執行局組織執行工作人員,一起前往以蒙立鵬名義豋記的高月蘭居住的房屋樓下。被執行人高月蘭看見是法院執行工作人員即關上大門。執行工作人員亮明身份并出示執行手續,高月蘭仍然拒不配合執行,并且高聲呼喊,又罵又踢,企圖轉移法院執行視線,進而繼續逃避執行。因此,岑溪市法院執行工作人員一面對被執行人高月蘭對抗執行的違法行為進行錄像取證,一面果斷采取強制措施,將抗拒執行的高月蘭帶到法院。
????鑒于被執行人高月蘭有執行能力而規避法律、對抗執行的違法行為十分惡劣,影響極壞。為了維護法律權威與尊嚴,岑溪市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五條規定,對被執行人高月蘭作出上述處罰。 (梁智 溫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