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黃海志 通訊員 盧強)因懷疑對方與自己男朋友搞曖昧,女子前往“疑似小三”單位理論,還動手打了對方。近日,長洲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身體權糾紛案,判決被告黎某某賠償原告鐘某的醫療費等各項費用。
????2013年3月10日,因鐘某打電話給其男朋友,黎某某便認定鐘某跟自己男朋友有曖昧關系而心生不滿,繼而前往鐘某工作單位與其理論,而后與鐘某發生爭執和毆打,并致鐘某受傷。事后,鐘某分別三次到醫院接受治療,共花去治療費一千多元。公安機關就此案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未能達成協議,鐘某遂將黎某某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認為,黎某某與他人發生矛盾爭執時,未能采取冷靜理智的方式解決問題,而是對原告鐘某進行毆打,原告因黎某某的毆打行為造成人身損失,理應獲得賠償,遂判決黎某某賠償鐘某醫療費、誤工費合計1245.13元。
????判決生效后,黎某某沒有主動履行義務,鐘某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主辦法官了解案情后,考慮到該案雙方矛盾激化很深,被執行人黎某某態度強硬,于是主動上門找到被執行人,與其進行溝通,但被執行人極度不配合工作且惡言相向。盡管如此,主辦法官仍沒有氣餒。經過連續三天上門做思想工作,在主辦法官的耐心教育和法律的威懾下,黎某某最終當場付清所有賠償款。至此,一起因感情糾紛引發的傷人糾紛賠償案件最終順利執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