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陳素雅 通訊員 王鳳) 日前,記者從梧州市民政局獲悉,從今年3月至6月30日,民政部門將對2013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實施2013年度年檢工作,逾期不接受年度檢查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據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各民間組織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登記管理機關領取《年檢通知》及《年檢報告書》或在廣西民間組織信息網站下載年檢報告書,并提前按要求準備好《年度檢查報告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合伙、個體)登記證書》(副本);根據需要,還要出具由會計中介機構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據了解,年檢工作分三個部分:首先由各民間組織認真對照檢查內容進行自查,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然后由業務主管單位對民間組織上報的年度檢查材料進行審查,簽署“合格”、“不合格”的初審意見,或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最后,由梧州市民政局對民間組織的年度檢查材料進行審查,作出年度檢查“合格”、“不合格”的結論。對存在問題的民間組織,將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整改期限由梧州市民政局根據其存在的問題以及自身整改的情況決定,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