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發票用完了,過幾天過來開吧”、“節假日不開票,開票要加收”、“開票機壞了”……在消費者消費索票習慣日漸形成的當下,部分餐飲店“不開發票”積習難改,消費后服務員以上述各種理由打發消費者,臉上的表情就寫著“這里不開發票”,市地稅部門表示,消費者向經營者索要發票,經營者拒絕、拖延、以打折抵開票、沒有發票等做法都是違法行為。
????4月20日,市民梁女士與家人到夢之島商圈一家私房菜餐館就餐,共消費了200多元。結賬時,梁女士提出索要發票,被告知“發票用完了,你過幾天再來開吧”。考慮到專門為了打發票跑一趟沒有必要,梁女士堅持要求現場開具發票,多番堅持,最后還是沒能成功開票。
????“五一”期間,市民黃女士和朋友到太陽廣場附近的連鎖壽司店就餐,結賬時候被告知“打發票的機子壞了”。讓黃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上一次她與家人到同一家店消費,店家拒絕開發票的理由是“發票紙沒有了”。兩次的偶然經歷,讓黃女士覺得商家的“偶爾”次數太多,她不得不懷疑這是商家的一種拒絕開票的借口。“商家不提供發票,我們現場據理力爭了,然而對方態度比我們消費者還強硬,索票失敗”。
????“發票用完了,你過幾天再過來開吧”是商家拒絕開票的一個手段,為了實現發票“能少開就少開”,經營者還有各種招式。“在這家餐館進餐,開發票時商家提供的是隔壁餐館的發票,這還不算,有一次在河西吃飯,開的是河東另一家店的發票。”市民李先生回憶自己在外進餐后索要發票的經歷說。在華天酒店附近一家餐飲店的墻壁上,直接貼著告示,表示節假日不開票,開票要加收10%的開票費。而“不開發票可以享受打折”已經成為我市不少餐飲經營店的通用法則,一般給予消費總額百分之三到五的優惠幅度,消費者和餐飲經營者之間就默契地避開開票行為。
????針對店家“今天的發票用完了,過幾天過來開吧”的行為,長洲區地稅部門明確表示,發票是正常供應的,以各種理由不開具發票的行為都屬于借口,對于梁女士的遭遇,將會派管理人員現場核實取證,并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市地稅局相關科室則表示,按照稅務相關規定,主動給消費者開發票是商家的義務和責任,也表明商家具有經營資質并正常向國家納稅。不管以何種形式和借口拒開發票,都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按照稅務相關規定,每家企業都應該辦理《稅務登記證》,納稅人應該開具經營者自家的發票,不能使用其他店鋪的發票替代。“發票用完過幾天再過來開”、“開票要加收”、“發票紙沒有了”等經查實屬于企業逃避納稅的借口者,將會給予處罰。
????開具發票是消費者應有的權利,同時也是一種監督國家稅務機制正常運行的義務。按照辦理程序,如果商家不給開發票,消費者可以拒絕支付相關費用;此外,市民可以向市地稅局舉報,也可以到涉事當地稅務部門舉報,其中,長洲區稅務部門電話為0774-3935070,萬秀區稅務部門電話為0774-2821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