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見習記者 朱元冬 通訊員 陸宏敏 韋海)根據6月1日施行的《梧州市在用燃油助力車過渡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燃油助力車已被列為淘汰產品,梧州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油助力車。為了規范過渡期內各摩托車銷售企業的銷售行為,6月23日上午,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交警等部門,在全市開展對違規銷售燃油助力車的集中整治行動。
????當日上午10時許,執法人員先后來到新興三路延長線、文瀾路、新華路等摩托車和電動車銷售店鋪最為集中的路段,對沿路的多家摩托車、電動車銷售店鋪進行突擊排查,發現部分商鋪存在違規銷售燃油助力車等行為,執法人員當即對超標車進行了查扣。
????記者跟隨萬秀區工商局的執法人員,了解在文瀾路和新華路一帶兩輪車銷售店鋪的經營情況。工商執法人員要求店方對每輛疑似助力車的兩輪車,提供唯一對應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和《車輛一致性證書》。由于燃油助力車和女裝摩托車的外形極為相似,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有個別店鋪的兩輪車銷售“魚龍混雜”。一些兩輪車的車身并沒有貼上銘牌,車身顏色也與證書上所標注的顏色不一致。在對車輛的車架號、發動機型號、車輛名稱、車輛排量等技術參數進行比對時,執法人員還發現,有些車輛的產品名稱前后矛盾,在同一張證書上,前面注明為“吉野牌48CC助力車”,后面卻寫著“兩輪摩托車”,有些車輛的證書甚至連車輛名稱都沒有標注。此外,有些車輛的《車輛一致性證書》上所印刷的內容,排版明顯錯位、字體顏色明顯不一。
????隨后,執法人員還檢查了各店鋪的銷售記錄臺賬和發票,并對店方無法提供證書、所出示的證書信息與對應車輛不符的問題車輛,進行暫扣處理。
????據了解,梧州市對于燃油助力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限制使用,限期淘汰。對于在2014年5月31日前購買的燃油助力車,應當在201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內,到各登記點辦理臨時通行標志,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臨時通行標志和臨時通行證,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而2014年6月1日后購買的燃油助力車,將不予辦理臨時通行標志。
????據梧州市工商局市場專業分局負責人介紹,去年7月,梧州市工商局曾下發通知,禁止核準燃油助力車和汽油機助力自行車等經營范圍,此后,梧州市工商局也多次開展宣傳活動,向仍在頂風銷售燃油助力車的經營戶發放了整改通知書,責令各經營戶限期處理在售淘汰車。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就是為了有效打擊和遏制燃油助力車銷售行為。
????據介紹,工商部門在此次行動中共出動93人次,出動執法車輛15車次,檢查了萬秀區、長洲區范圍內的41家涉摩經營戶經營的68個品牌1786臺車輛,暫扣問題車輛15輛,對涉及其他違規銷售的商家下達了整改通知書2份。該負責人表示,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后,工商部門仍將采取明察暗訪等各種方法,重點對市區摩托車、電動車銷售集中區域的多家經營戶進行全面檢查,一經發現違法經營行為,將立即進行查處,根據相關法規查扣沒收違法銷售產品,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同時,將加強案后回訪復查,杜絕死灰復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