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縣法院的工作人員在勘查現場。
????西江都市報訊 曾某蘭與李某根是藤縣太平鎮新雅村某組的村民,兩人是一墻之隔的鄰居,但卻因李某根屋后的養豬場污水污染了曾某蘭家井水的水源,兩人發生糾紛,曾某蘭還因此將李某根訴至藤縣法院。
????2007年7月,李某根在屋后空地建造養豬場,養豬場內的大量糞便臭氣沖天,嚴重影響了周圍居民的日常生活。此外,養豬場內排出的污水從曾某蘭家水井旁的明渠水溝滲透流出,污染了水井的井水。經縣環保局等部門檢驗,認定養豬場產生的污水是造成曾某蘭水井水質變化的主要原因,且井水多項指標均不符合飲用水的水質標準。曾某蘭在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仍未得到妥善處理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
????獲悉這一情況后,藤縣法院積極啟動訴前調解,努力將糾紛化解于訴前。8月18日下午,該院紀檢監察組組長高云等人來到糾紛地進行現場勘查。根據現場情況,法官提出了通過不滲透的鋼管將養豬場的污水排出,避免污染井水水源的方案。李某根對該方案表示認可,且愿意接受調解。隨后,法官通過曾某蘭代理人與曾某蘭取得聯系,對其釋法明理。經過法官的努力,最終達成以上調解協議。
????(張煥杰 辛宗森 文/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