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梁萍) 新修訂的《梧州市地震應急預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日前正式施行。新預案在地震災害分類初判指標、應急處置過程和工作內容、應急響應機制等方面進行了調整、細化和完善。
????新預案中,地震災害事件按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不同程度劃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重大地震災害、較大地震災害和一般地震災害。分級標準為:從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占全區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直到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之間;初判標準為:從發生在本市規劃區范圍內6.0級以上、發生在本市其他地區7.0級以上地震,直到發生在本市規劃區外人口密集地區4.0~4.9級地震之間。
????新預案對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地震災害應急處置過程做了進一步細化,按照時間段進行階段性劃分,明確各時間節點應完成的應急處置動作和內容。其中規定,震后30分鐘內各有關單位啟動地震應急響應,并啟動應急通訊;震后1小時內調集人員、搶險救災設備和物資,組織地震應急救援力量趕赴重災區進行緊急救援,防范次生災害發生,啟用各應急避難場所;震后5小時內匯總災區受害情況,確定受災重點區域,對生命線工程進行初期搶險,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受災初步情況;震后12小時內妥善安置受災群眾,提供食物、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震后24小時內在災區設立戰地醫院,陸續開展傷員轉運工作,對遇難人員遺體進行妥善處置;震后48小時內繼續進行人員搜救,做好流行性疾病和疫情的防控工作;震后72小時內對重點區域進行有針對性的搜救,繼續做好地震會商和地震現場監測工作;震后72小時后視情況調整、撤離災區應急救援力量,準備恢復重建。
????新預案還增加了應急響應機制章節,細化了包括臨震應急、強有感地震事件、地震謠傳事件應急等的應急響應。細化了應急保障內容,明確預案保障、備災保障、基礎設施保障體系建設內容和措施,并確定了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市地震局有關負責人說,修訂前的《梧州市地震應急預案》為2008年發布實施,其中部分內容已不能適應當前地震應急工作的要求,新預案經修改和完善后,進一步提高了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將能更好地指導我市地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