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黃穎盈) 近日,一女子向梧州市公安局大塘派出所報案稱,她五個月大的女嬰被“保姆”抱走了并處于“失聯”狀態,后經警方調查發現雙方并不存在雇傭關系,且在撫養女嬰方面存在糾紛。1月30日,記者從大塘派出所了解到,1月29日晚當事雙方經警方調解成功,孩子重回生母的懷抱。但是,最初報案的女子魏某,卻在調解現場給予宋某某一家2.5萬現金,作為照料女嬰3個多月的補償。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據梧州零距離網報道,1月25日,魏某前往梧州市公安局大塘派出所報警稱,自家的“保姆”宋某某把自己五個月大的女嬰抱走了并處于“失聯”狀態,希望通過警方的幫助找回女嬰。1月28日,“保姆”宋某某在警方的協調下,攜女嬰前往梧州市大塘派出所與魏某會面,但拒絕把女嬰交還。
經警方調查后得知,雙方在撫養女嬰方面存在糾紛。據民警了解,魏某和宋某某是藤縣老鄉,魏某在2014年11月8日把女嬰交到宋某某家寄養,并聲稱每月交付宋某某寄養費2000元。但是,宋某某向民警嚴詞否決自己是“保姆”,并聲稱當初是魏某主動來求自己收養女嬰的,宋家還為此支付了2萬元現金作為“奶金”。
1月30日,記者聯系了梧州市公安局大塘派出所,處理該起案件的莫警官告訴記者說,雙方在1月29日晚前往派出所協商達成一致,女嬰現已回到生母魏某的懷中,魏某在調解現場給予宋某某現金2.5萬元,作為這段日子以來宋某某一家勞心勞力撫養女嬰的補償。
據莫警官介紹,根據宋某某出示的錄音顯示,當初是魏某由于經濟能力不足,加之外出打工分身乏術,便主動尋求宋某某幫忙照顧女嬰。在指責宋某某是“保姆”并把女嬰抱走的這一點上,魏某向警方和媒體撒了謊。
后來,在外謀生的魏某不時要求宋某某攜女嬰與其進行視頻聊天,宋某某并不情愿,但也時常用手機拍攝一些照片傳予魏某。但是雙方關于“保姆費”每月2000元、“奶金”2萬元始終各執一詞,由于缺乏相關憑證,已無從考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