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區多條主要道路上,都能看到摩托車、助力車占用小車停車位的現象。記者 楊珊/攝
????西江都市報報料熱線報道(記者 楊珊)隨著梧州市的機動車保有量快速上升,公共停車位能否得到有效使用的問題牽動市民的神經。近日,有市民通過本報報料熱線和梧州零距離網站網絡問政平臺反映,近來摩托車占用小車停車位的現象普遍。
????摩托車占據小車車位
????“小車停在摩托車停車位要被處罰,為什么摩托車停在小車停車位就沒事呢?”在梧州零距離網站網絡問政平臺上,網友“春眠處處蚊子咬”發出了這樣的疑問。該網友表示,既然劃分了不同車輛類型的停車區域,就應該“各停其道”。許多網友也認為,上述“鳩占鵲巢”的現象不利于公平,而且很可能導致亂停現象蔓延。
????記者近日走訪市區多條主要道路發現,摩托車、助力車占用小車停車位的現象較為常見。這些車輛大多停在兩輛小車之間的空位,有時一輛兩輪車就占據了兩個車位。記者看到,許多小型餐飲店、小型超市附近是摩托車、助力車亂停的高發區。有小車車主表示,雖然這些車輛很快就會駛離,但舊的一批走了,又會有新的一批停留,讓他們難以使用停車位。
????摩托車亂停會被拖走
????難道摩托車、助力車占用小車停車位不用處罰嗎?
????記者從梧州交警支隊法宣科了解到,在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中均有明確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的,可處150元罰款。如果影響道路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門還可以拖移車輛。
????梧州交警支隊長洲交警大隊民警黃浩介紹,對于摩托車、助力車占用小車停車位的現象,交警部門一直在進行整治。例如在2014年進行的城市綜合環境整治行動中,交警部門就對亂停放的兩輪車輛進行了處罰,對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的車輛則拖離現場。“助力車視為機動車進行管理,也要罰款150元,電動車則按規定罰款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