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報送2014年度報告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梧州市工商部門提醒廣大經營者,各經營者要抓緊時間公示年報。
????按照規定,凡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2013年12月31日)在梧州市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未被吊銷及未注銷的各類市場主體(含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各類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都要公示年報。
????據梧州市工商局統計,今年6月30日前梧州市需要公示年報的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共有78246家。但截至3月16日,梧州市已公示年報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只有9184家,完成率僅11.74%。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經營者出現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公示信息,隱瞞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企業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鄭 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