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報料熱線報道(記者 萬立平) 近日,本報刊登了消費者在美團網購買團購券,消費時卻發現相關店鋪已停業或倒閉的報道(詳見4月29日五版)。店鋪已經停業或倒閉,團購券仍在出售,團購網是否要負一定責任呢?
????據了解,國家工商總局第49號令《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信息應當真實準確,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并按照承諾提供商品和服務”。
????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購買了團購券,就是建立了消費合同關系,網站必須依法履行,如果店鋪已經倒閉,團購券無法使用,團購網站應當視為違約,在退款的同時還應當依法對消費者作出賠償。”梧州市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說。
????采訪中,消費者廖小姐認為,團購網站缺乏商戶信息核實機制,也沒有出臺相關賠償措施,導致此類問題得不到應有的重視。
????那么,為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在團購網站進行團購消費時,應該怎么辦?梧州市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在使用團購網消費券時,應該要選擇一些自己相對熟悉、口碑好的店鋪或者經營時間長、經營穩定的店鋪。對于一些消費者不熟悉的商鋪,消費者最好在團購前對店鋪進行了解,例如店鋪是否真的存在,店鋪是否正常營業等。此外,在團購時,如果合法權益遭到侵害,要及時進行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