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為真品“中國勁酒”,右為傍名牌的“中健勁酒”。
西江都市報訊 近日,梧州市工商局接到舉報,在梧州市龍圩區一商店有一批傍名牌“勁”酒。接到舉報后,該局迅速組織執法人員,并聯系到了中國勁牌有限公司相關打假負責人員,馬上趕赴該商店。在現場,工商人員發現一輛車牌為“贛D1D556”的五菱面包車上裝載有若干箱“勁”酒。
經查,銷售商杜某于今年6月7日購進56箱共計1344瓶“中健一勁酒”,并用自己車牌號是“贛D1D556”的五菱面包車,把這56箱“中健一勁酒”運到梧州市龍圩區的商店銷售。
至被查獲時止,杜某已經銷售了9瓶酒,剩余1335瓶酒全部被查獲。由于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酒類是自己合法取得的證明,也無法說明提供者的相關票據和證明材料。而該批次“中健一勁酒”經勁牌有限公司鑒定,確為侵犯“勁”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酒。工商人員按照相關法律和程序對該批假酒采取了強制措施,沒收侵犯“勁”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酒共1335瓶,并處以相應的罰款。
據現場辦案的工商人員介紹,該案子是屬于“傍名牌“的案例?!鞍啤笔且环N不正當競爭的現象,主要指將著名的商標注冊成為自己的公司商號,以便混淆公司名稱與品牌名,試圖使消費者誤以為著名的品牌就是該公司生產的,從而擴大銷路獲取利潤。本來與名牌毫無關系,偏偏要在商標、企業名稱上,將自己的企業或產品與名牌產品千方百計扯上關系,這種極易造成消費者誤認和混淆的“傍名牌”現象,不但嚴重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直接影響到市場經濟的良性有序發展。
(陸宏敏 韋紅 文/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