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祝琳 通訊員 沈二建) 自治區物價局日前下發《關于在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和粵桂縣域經濟產業合作示范區實施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實施峰谷分時電價。屆時,試驗區范圍內的一般工商業和大工業電力用戶將實行與廣東肇慶地區相同的電價政策。
????據了解,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通過提高企業高峰用電電價,而對低谷用電電價實行優惠,進而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激勵企業合理安排生產,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按照自治區物價局的《通知》,電力峰谷分時為每天高峰時段6小時、平段10小時、低谷時段8小時。新的電價政策實施后,平段和低谷共18個小時的電價均低于現行電價。例如220千伏級以上的大工業用電低谷電價可降到0.3022元/度,僅是現行電價的53.42%;平段電價降到0.5148元/度,為現行電價的91%;高峰電價提至0.8942元/度,比現行電價上漲58.07%。
????另外,實施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后,在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內的一般工商業和大工業用戶均可享受與廣東肇慶地區相同的基本電價、電度電價(不含基金及附加)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具體包括受電變壓器容量在110千伏安以上的一般工商業用戶和大工業用戶,以及試驗區受電變壓器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下且調峰能力強、對地區生產總值貢獻大的企業(商場、超市、餐飲、賓館、冷庫等無法避峰用電企業除外),由企業按自愿原則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