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梁燕如 通訊員 黃啟任) 7月3日,萬秀區環衛站工作人員小李到大學路,給環衛工人送水,他介紹,6月至10月環衛站會向環衛工人發放每人每月100元的高溫津貼。在大學路一商品房建筑工地的負責人也表示,工地向工人發放每人每天5元的高溫津貼。
但記者走訪發現,我們部分行業勞動者未能享受高溫津貼。謝先生在快遞行業工作近八年,他坦言從來沒有在工作單位領到解暑飲品或高溫津貼;南環路一酒家近日為員工免費提供綠豆湯等解暑飲品,并采取措施降低廚師工作環境溫度,但暫不考慮向員工發放高溫津貼。
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負責人表示,按照有關文件要求,每年6月至10月,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露天工作,或者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于33℃,須向職工發放每人每月100~200元的高溫津貼,具體津貼金額可由用人單位、工會組織和勞動者共同商定,并在總工資中單獨列支。除一線環衛工人外,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原則上不納入高溫津貼實施范圍。
目前,市人社部門已向我市用人單位下發落實高溫津貼等勞動保障政策自查自糾通知,并將在7月中下旬展開勞動用工大檢查,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人社部門提醒,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沒有保障其合法勞動權益時,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