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黃海志 通訊員 潘元璋 鄧秋陽)記者從梧州市司法局獲悉,該局日前下發《梧州市人民監督員選任決定》,來自社會各界不同職業、崗位及身份的四十人被選任為人民監督員,成為選任管理方式改革試點工作后梧州市首屆人民監督員。
????據了解,人民監督員制度始于2003年,是上一輪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人民監督員制度目的是對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案件進行監督制約,保障職務犯罪偵查權的正確行使,防止和糾正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執法不公的問題。當時的改革中,檢察機關既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又行使法律賦予的案件偵辦權。
????“檢察機關既是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誰來監督檢察權的行使?”為了回應人民群眾的關注和質疑,從去年開始,全國各地開始進行人民監督員制度選任管理方式改革。在此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試點后,負責監督各級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的人民監督員,從此不再由檢察院選任,全部改由各地司法局統一負責組織選任并負責培訓和管理。
????據了解,梧州此次人民監督員共選任40名,其中市本級選任10名,各縣(市、區)選任30名,通過推薦或自薦兩種方式產生。首屆人民監督員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代表人士,各人民團體和普通群眾代表組成,每屆任期五年,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下一步,梧州市司法局將組織開展人民監督員的聘書發放及選任培訓工作,四十名人民監督員不久將正式上崗,履行自己的監督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