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正熱議一個當初信用卡欠費6毛錢,6年后竟然要還9000多元的案例。無獨有偶,佛山市民劉女士這個月也遇到了類似的困擾,因還款時尾數未按期還清,劉女士隔月就被計了近1600元的利息。針對此事,記者向多家銀行信用卡中心求證發現,這種情況的確可能發生,律師也表示信用卡消費存在一定的“霸王條款”,市民使用前應充分知悉。
欠款2700元
隔月罰逾1600元
據劉女士介紹,她在今年5月份使用的信用卡刷卡購車,產生了逾6萬元的消費欠款。在消費后第二個月的還款日前,劉女士打了6萬元進卡里,還清了絕大部分的欠款。
“當時銀行系統提示那6萬元的還款已完成,剩下2700元的尾數尚未還清。我沒有在意,誰知第7月份賬單到手一看,竟然顯示我需繳納因未按期還款而產生的利息1653.82元?!庇浾邚膭⑴刻峁┑南M清單上看到,除了購車產生的欠費之外,在此期間產生的利息都是來自購車消費的全額罰息。
銀行客服人員也向劉女士證實了此利息是全額罰息,但劉女士對此做法并不認同。“我認為罰息應該以未還清的尾款為基準,我又不是惡意欠費,這種既扣款又按全額罰息的做法我無法接受?!庇浾吡私獾?,在劉女士再次向銀行申訴之后,銀行已減免其1600元的罰息,只按2700元的欠款罰取100元利息。
銀行全額罰息
依舊存在
針對信用卡全額罰息的做法,記者也咨詢了佛山多家銀行。據了解,工商銀行自2009年起就取消該行牡丹國際信用卡、牡丹貸記卡和牡丹信用卡全額罰息的規定,只對未清償部分計收透支利息。而自2012年11月起,招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華夏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廣發銀行等多家銀行已逐步推行容差還款,但對未還清的款項每家銀行的容忍限額各有高低,在超過其容忍限額之后,仍有部分銀行會全額罰息。
有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其實全額罰息是一種“國際慣例”,目前仍有部分銀行按照這個標準操作。雖然不少銀行已推行容差還款,但不同銀行對待欠款的容忍限額不同,在超過其容忍限額之后,仍有部分銀行會全額罰息。
消費者使用信用卡
應清楚明白
對于劉女士遭遇的情況,廣東晉元律師事務所律師孟翔向記者表示,市民在辦理信用卡的時候很多都簽訂了“格式條款”,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霸王條款”,因此而產生的糾紛也不少。但是考慮到訴訟的成本高,大多數當事人都是私下協商解決,只有數額大的他們才建議走法律的途徑。
同時,孟翔也提醒廣大市民,在簽訂相關協議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看清楚或者提前知悉每一個條款,有拿捏不準的可以找專業人士幫忙,否則一旦簽字,就等于默認條款,遇到等發現“霸王條約”時,也只能夠吃啞巴虧了。 (據信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