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節將至,為減少城市環境污染,提高城市生活環境質量,防止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讓市民過一個文明、安樂、祥和的節日,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現就2016年春節期間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以下區域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一)東至龍泉沖風景區和白云山公園,南至西江、潯江北岸100米水面,西至西江大橋汊河橋橋頭、竹灣路兩側200米范圍、玫瑰湖公園、市警察訓練學校、市財經學校,北至蜈蚣山、天嶺界、石人沖、棗沖、楓木沖、梧州學院、富民三路以東、蓮花山、錢鑒七里倉以及上述范圍內的桂江水域。
????(二)火車站、汽車客運站周邊200米范圍。
????(三)長洲島梧州機場凈空保護區內。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和燃放禮花類、摩擦類、煙霧類和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危險性大的煙花爆竹產品。
????三、在本通告規定的禁放區外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確保安全,服從執法人員管理,不得影響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并及時清除煙花爆竹燃放后的殘留物。禁止向行人、車輛、建(構)筑物投擲點燃的煙花爆竹。嚴禁在建(構)筑物室內、屋頂、陽臺等處燃放煙花爆竹。
????四、在禁放區外銷售煙花爆竹的經營者,必須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并辦理工商登記手續后方可銷售。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到合法專營煙花爆竹部門采購煙花爆竹。
????五、嚴禁違法生產、采購、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嚴禁設攤流動銷售煙花爆竹,嚴禁購買非法煙花爆竹,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市民應當自覺抵制和舉報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電話:公安局110、安監局12350、工商局12315)。對舉報有功者,在有關部門查實后給予適當獎勵。
????七、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因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火災或人身傷害事故的,有關部門將依法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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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