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素雅 通訊員 吳衛萱 譚建幸)自今年1月1日起,國家“全面兩孩”政策正式實施。產假怎么休?國家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有何幫扶?1月15日,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新修改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即日起施行。日前,新《條例》的相關配套規定出臺,梧州市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市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產假應按照三個時段執行不同的政策。2016年1月1日前按照當時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其假期計算方式按照舊《條例》規定執行。2016年1月1日零時起至2016年1月15日零時前生育子女的夫妻,符合舊《條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給予增加產假20天,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其余假期按照舊《條例》規定執行。從2016年1月15日零時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根據新《條例》規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產假5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25天。休假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得扣減。
????關于婚假的問題,該負責人介紹,按照新規定的精神,2016年1月15日零時前領取結婚證的,按舊《條例》規定享受晚婚假。
????關于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該負責人介紹,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政策調整前的計劃生育家庭繼續按原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享受各項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優先優惠政策。2016年1月1日零時起,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和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又生育的,注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此前已經享受的獎勵不予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