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龍天傳 通訊員 龍堂劍)日前,記者從梧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獲悉,2015年度勞動保障監察書面材料審查工作于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對不按要求辦理書面材料審查手續的單位,將依據有關規定采取行政措施,并處以2000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次勞動監察年度審查對象包括:梧州市內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用人單位。相關審查內容包括,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及簽訂勞動合同情況;最低工資保障和工資支付情況;遵守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規定情況;遵守社會保險規定情況;遵守職業培訓規定情況;制訂勞動規章制度情況等。
????值得注意的是,梧州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梧州市工業園區范圍內企業及在該市工商行政管理注冊或者登記的用人單位,應到梧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辦理有關手續。若在各城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以及城區機構編制注冊或登記的用人單位,則應該前往各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辦理有關審查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