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網旅游根據以往數據,總結出三條防宰經驗,為大家出游提供參考。
1.問清價錢再出手
“大蝦38元一只”“哈爾濱天價魚”的新聞都還深深地留在游客的腦海中,其實游客要防止此類事件發生很簡單,就是只進明碼標價的餐廳。不明碼標價的、不按規定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費用的、擅自印制標價簽和價目表的、使用未經監制的標價內容和方式的等7種行為,均違反《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每出現一項均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發現以上行為的游客,可以向當地旅游質監部門投訴,或者拍照上傳到人民網旅游3·15投訴平臺曝光。
案例:欺騙消費短斤缺兩
網友自述:我們一家三口去廈門大嶝島旅游,在下午14點左右至一家當地一家《海角開號漁家海鮮排檔》吃中飯,在店主極力推薦下,我們點了一條黑斑魚,標價138元500克,我說太貴了,我們前天在市區吃的88元500克,最后店主以100元500克成交,稱重后這條魚1000克,我懷疑沒有這么重,隨后我就把自己的4S手機放稱上顯示290克,4S手機實際只有140克。
2.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
“五天四晚港澳豪華VIP雙人游僅199元”,有的網站售賣得更低,甚至買家電都能送一張類似的旅游券。這樣的旅游團千萬不要參加,因為強制購物環節已經成為該類旅行團的“標配”,增加自費項目是常態,頻頻鄙視和辱罵是導游的“殺手锏”。
案例:港澳珠海旅游騙局
網友自述:我是重慶萬州人,買了瓶酒贈送了一張港澳游的旅游券。9月23號參加了深圳、香港、澳門、珠海游。因為是和公司的人一起去的。所以想到應該沒有什么問題。卻不想在幾天的游玩時間內遭遇了很多騙局。呼吁相關部門嚴懲不法旅行社和導游,以及無良商家,幫我追回被騙損失,防止更多的游客上當受騙。
3.堅定地拿起手機曝光
出門旅游,突然發現門票漲價了怎么辦?景區亂收費怎么辦?2007年,國家發改委規定“旅游景區門票價格的調整頻次不低于3年”,國家旅游局局長李金早也表示,堅決遏制景區門票上漲過快勢頭,打擊亂漲價和價格欺詐行為。游客若發現違反此規定的,請堅定地拿起手機來人民網旅游3·15投訴平臺曝光吧。
此外,人民網旅游3·15投訴平臺常常接到游客咨詢,“我這種情況可以投訴嗎?”“投訴有用嗎?”“我沒簽合同能投訴嗎”等等,其實,《旅游法》對這類問題都有明確的規定,凡是游客遇到旅行社擅自改變旅游行程、導游私自承攬導游和領隊業務、導游不履行合同約定、導游辱罵游客、買到假玉器、導游索取小費等情況,均可以開展維權。
案例:大明山景區門票收費
網友自述:本人于2015年4月4日一家人前往臨安大明山旅游。門票票價110元(不包括25元乘車費),售票處寫明憑中小學生學生證可享受半價。但當本人出示所在高中學生證時,卻被告知“高中生不屬于中小學生”,只能減免15元;且售票處工作人員回答問題時態度惡劣,拒絕退款。
(據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