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羅嘉琳)近日,氣溫不斷攀升,不少勞動者都關心自己是否可享受高溫補貼。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高溫補貼于每年6月至10月發放,標準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間。勞動者在高溫露天環境作業及在室內溫度超過33℃環境工作的,都可享受高溫補貼。
????5月31日,我市部分地區出現了35℃以上高溫天氣,主城區、蒼梧縣、藤縣和岑溪市分別發布高溫黃色預警信號。盡管熱浪滾滾,但仍有不少勞動者因為職業需要而在烈日下從事工作,他們對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發放時間等信息十分關心。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發布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間。自治區人社廳印發的《企業高溫津貼工作有關問題解答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有兩種情況可享受高溫津貼:一是高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二是高濕,由于廣西區內高溫季節期常有高濕現象伴隨,且持續時間長,人體汗液不易蒸發,同樣易導致人體體溫調節失衡。
????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實施高溫津貼后,用人單位仍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要積極采取其他防暑降溫措施,增加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同時,要繼續安排好工作場地的清涼飲料供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此外,因為一線環衛工人長期在室外露天作業,所以從2011年起,環衛一線崗位也納入高溫補貼范圍。同時,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規定支付高溫津貼。自治區有關文件同時明確,由于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實施規范津貼補貼政策時,已將防暑降溫等福利性補貼納入其中,所以,機關事業單原則上不納入高溫津貼的實施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