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黃海志 通訊員 彭子真) 有家庭暴力傾向的丈夫對妻子拳打腳踢,導致妻子肋骨骨折,深夜時分奪門而逃,以往這樣的“家務事”更多時候或許會以調解而告終,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頒布實施后,這樣的行為就已經觸犯了法律。日前,梧州市一名男子因毆打妻子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頒布實施后梧州市首起因家暴立案的刑事案件。
????今年4月22日凌晨,萬秀區一名女子穿著睡衣,踉踉蹌蹌地跑到龍骨路某小區的保安亭求救,請求保安幫忙報警。到達梧州市公安局東興派出所后,驚魂未定的女子周某玲告訴民警,4月22日凌晨1時許,其丈夫馬某華在家中對她進行了長時間毆打。最后,她趁丈夫上衛生間之際忍著劇痛逃出了家門。經梧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法醫學人體損傷鑒定,該女子頭部疼痛,全身多處擦傷和挫傷,全身挫傷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胸部肋骨骨折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
????經周某玲向警方透露,從2015年開始,丈夫馬某華開始對其進行毆打。為了家庭的和睦,她選擇忍氣吞聲,并沒有報警。但馬某華并沒有停止對妻子的家暴行為。
????5月11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后,犯罪嫌疑人馬某華一直拒不交代自身暴力行為,使用各種手段意圖達到逃離法律制裁的目的。經過警方長達一個月的多方努力,終于成功搜集到充足證據,證實犯罪嫌疑人馬某華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請檢察機關對其批準逮捕。近日,犯罪嫌疑人馬某華已被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從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法明確了家庭暴力的性質和法律責任,讓清官難斷的“家務事”有了國法可依,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護,上述案件也是梧州自《反家暴法》頒布后的第一起因為家暴立案的刑事案件。
????公安機關提醒,被家暴者從一開始就要勇敢向家庭暴力說“不”,遇到第一次家暴絕不妥協,讓對方知道你不會忍受家暴,并告知對方家暴是一種犯罪行為。如果配偶患有心理疾病導致精神出現問題,要及時讓其接受治療。被家暴者平時要注意搜集醫院診斷證明、傷害工具等家暴證據,受到家暴侵害時要及時撥打110求助,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