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7月27日,蒼梧縣法院集結十余名政法干警,對位于蒼梧縣石橋鎮某街的一間三層房屋進行了強制搬遷。讓人唏噓的是,此次強制執行的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居然是親兄弟。究竟是怎么樣的恩怨糾紛,讓兄弟倆反目成仇?
????一棟房屋起糾紛
????哥哥林守家與弟弟林清奇向來關系要好。2010年12月底,林守家考慮到弟弟要結婚,于是將房屋的二樓讓給弟弟一家暫住。豈料,一家人和睦融融的氛圍竟被弟弟林清奇的一紙訴狀給打破。2012年10月,林清奇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認定該房屋為自己與哥哥雙方共同所有。林清奇認為,在建房的過程中他也出過力、出過錢,理應共有該房屋。
????立案后,經過一審、二審,法院最終判決房屋歸哥哥林守家所有。法院判決生效后,林清奇不僅不愿意搬走,還經常因為此事與哥哥發生沖突,打罵哥哥,肆意破壞家中的財物、砸毀墻壁。對此,哥哥林守家曾數次向派出所報警,也多次進行調解,但事情都沒有得到解決。
????忍無可忍之下,哥哥林守家于2015年11月17日向蒼梧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無視判決還傷人
????“林清奇,你和林守家畢竟是親兄弟,再鬧下去你覺得街坊鄰居會怎么看你?判決已經生效了,你應該依法履行你的責任。”在依法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后,執行法官盧勇多次電話聯系被執行人林清奇。
????“我和他的事,不需要外人管!我說不搬就不搬,你能拿我怎么樣?!”經勸解溝通,林清奇仍舊拒不履行,以消極的態度躲避法院執行。
????見此情形,盧勇法官決定按程序執行,一邊查找被執行人林清奇的財產、張貼強制遷出公告,一邊繼續保持與林清奇的聯系,嘗試做好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今年4月,弟弟林清奇再次對哥哥拳腳相加,石橋鎮派出所對林清奇進行了拘留。鑒于林清奇對法院公告置若罔聞,且其傷人毀物的行為在當地產生了不良的影響,蒼梧縣法院決定組織法院干警對林清奇的物品進行強制搬遷。
????法院依法處置
????在實施強制搬遷前,執行法官盧勇制定了周密的實施方案。一方面,積極向上級法院與縣委政府匯報相關情況,請求鎮政府相關部門的協助;另一方面,科學配置執行人員,并制定了現場突發狀況應急預案、搬遷物品處置方案等。
????7月27日8時,在執行局局長潘錦波的帶領下,執行隊伍驅車奔赴石橋鎮。到達現場后,隨行法警即刻拉起警戒線封鎖現場。10時,執行法官下達執行命令,強制開鎖進入搬遷的房間,全景攝像完畢后,執行法官下達強制搬遷命令。根據執行計劃安排,執行現場外圍由四名法警維持秩序,現場內部由三組共六名執行人員登記物品。在執行法官的協調下,整個強制搬遷行動平穩有序進行。直至14時,在居委會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執行法官完成保管手續,妥善處理好了被執行人林清奇的物品存放問題,整個強制搬遷工作才告一段落。
????哥哥的好心幫助,竟引起弟弟“占房”的野心,但法律是公正嚴明的,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哥哥的房屋終于得以恢復原狀。蒼梧縣法院全力維護當事人權益,僅今年上半年就公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120人次,限制高消費34人次,限制出境34人次,罰款2人次35萬元,拘留1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責任1人次,用實際行動震懾老賴,判決書從來不是“一紙空文”。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