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羅銀妮 通訊員 劉英)近日,記者從市民政部門獲悉,為更好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基本生活,廣西再次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我市從7月開始按照新的標準發放補助金。
按照相關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全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平均補助每人每月提高2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平均補助每人每月提高15元。各級財政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補助標準由此前的平均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300元,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補助標準由此前的平均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140元。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在自治區確定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具體標準由各地民政和財政部門研究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按照要求,我市民政和財政部門加強責任意識,密切配合,從7月開始按照新的標準組織發放資金,發揮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性作用,確保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基本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