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鄧發浩) 3月10日,記者從梧州市環保部門獲悉,為了進一步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梧州市日前正式取消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據了解,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國家環保部、公安部、認監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凡需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車輛,應在本檢驗周期內同步進行排放檢驗,環保部門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梧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取消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并不意味著取消汽車尾氣的檢測,而是把環保標志、安檢標志“合二為一”,汽車仍需定期進行排放檢驗和安全技術檢驗,兩項檢驗都達到標準后才可獲得由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此外,根據相關規定,出廠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汽車和純電動汽車排放可免于排放檢驗。
該工作人員表示,取消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標志后能為市民帶來便利,市民無需再領取、張貼環保標志,并且能節省印發、核發標志的財政支出,但汽車每年需要檢測的項目、標準和業務流程仍與此前相同。
另外,由于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取消涉及地方法規的修改,廣西區內外各地市可能存在進度不一的情況,工作人員建議,車主可以先關注“梧州環保”微信公眾號(gxwzhb),當出行遇到執法人員路檢時,可從該微信公眾號上調閱梧州市關于取消核發環保標志的相關文書,并向當地執法人員出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