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記者 楊苑君 通訊員 賓佳欣)根據《梧州市在用燃油助力車過渡期管理辦法》,明年1月1日起,梧州中心城區將禁止燃油助力車上路行駛。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門就市民關心的問題進行回應和解釋。
據介紹,燃油助力車已被國家工信部列為淘汰產品,2014年6月《梧州市在用燃油助力車過渡期管理辦法》出臺,對市內在用的燃油助力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采取限制使用、限期淘汰的措施,明確禁行助力車是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保護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合法權益。《辦法》規定,使用汽油機驅動,不具備人力騎行功能,設計最高時速、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主要技術性能參數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規定,但未列入《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的兩輪車輛,屬于燃油助力車。
據市交警支隊事故大隊統計,今年1至7月,我市發生了3000多起機動車交通事故,其中燃油助力車交通事故約占了事故總數的一半。從整體來看,目前梧州市在用燃油助力車數量達十萬輛,因缺乏有力監管措施,加之部分駕駛人超速駕駛燃油助力車,使之一度成為影響城市交通安全的不穩定因素。
市交警支隊事故大隊鄧警官介紹,在燃油助力車交通事故中,駕駛員無證駕駛占比達80%,車輛不按車道行駛占比達70%,燃油助力車駕駛人中約有20%是未成年人,而且燃油助力車駕駛人若沒有購買正規的機動車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發生事故后對傷者的賠償難以保證。
《梧州市在用燃油助力車過渡期管理辦法》明確,燃油助力車駕駛人必須年滿18周歲,燃油助力車不得搭乘未滿12周歲的兒童。但日常執勤中,他曾發現10歲的小學生駕駛燃油助力車上路的情況。未成年人駕駛燃油助力車,不僅自身安全無法得到保障,還會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影響,他呼吁家長加強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不要讓未成年人駕駛燃油助力車。
依據《梧州市在用燃油助力車過渡期管理辦法》,2018年1月1日起,駕駛燃油助力車在梧州市區行駛按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處理。對于燃油助力車禁行后的處理辦法,交警支隊法制部門民警表示,目前未收到相關通知安排,收到通知后將及時告知市民。 交警部門提醒,現時燃油助力車仍處于過渡期管理,燃油助力車屬于機動車,駕駛員須遵守相關交通法律法規,文明駕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