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兜了八圈,還是找不到車位,看來又要冒著被貼‘牛肉干’的風險了”、“開車出去必須眼明手快腳靈活,因為要搶車位啊”……車位少、停車難是有車一族經常抱怨的話題。

??? 停車難在梧州不是一件新鮮事。
????但如果梧州能制定一部法例,把解決停車難的問題提升到法例層面,這就算是一條新聞了。
????早前,市人民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對《梧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進行審議,會議原則通過了該《條例(草案)》。據知,目前該《條例(草案)》已進入到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階段。
????據悉,《條例(草案)》是我市繼《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之后,即將出臺的又一部實體意義的地方性法規,主要是為了規范城市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使用,改善停車狀況,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據了解,《條例(草案)》起草工作由市住建委和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法制辦配合草擬,其主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城鄉規劃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規起草,并參考了廈門、南寧等國內城市的立法經驗,草案起草工作如期完成。
????《條例(草案)》共六章四十四條,包括總則、規劃與建設、使用管理、城市道路臨時泊車位、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
????其中,《條例(草案)》第四章提到,道路停車泊位設定收費標準,實行半小時免費停車制度。同時,《條例(草案)》還明確了違反條例草案中相關條款的法律責任,如規定了挪用或者改變停車功能的法律責任,借鑒南寧市和廈門市的做法,結合梧州本地實際,規定了罰款的數額。
????此外,還強調了行政強制執行。如對違法停車的停放者經催告后不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危害交通安全的,除罰款外,可以由相關部門將該車輛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指定的地點停放;又如,對占用道路停車泊位超過四十八小時,車輛停放者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不駛離的,經催告后仍不駛離,已經或者將要危害交通安全的,可以由相關部門將該車輛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指定的地點停放。
????對于為何要對此進行立法,根據調研報告顯示,隨著我市機動車的迅猛發展,城市靜、動態交通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特別是公共停車場的缺乏及路內停車管理的混亂,使得建成區內停車難、交通擁堵的問題日益突出。截至 2017年3月底,市區(不含三縣一市)汽車保有量6萬多輛,而市區配建的汽車停車泊位約25000個,市中心城區路邊汽車停車泊位僅有約4000個,車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因此,有必要根據我市停車場行業發展和管理的實際情況,對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管理進行立法。
????文字:張超浩
????圖片:來自網絡
????編輯:覃燕霞 黃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