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湖南省吉首市的一對情侶千里迢迢租車前往廣西藤縣太平鎮購買冰毒,企圖運回吉首市,在途中被當場抓獲。近日,這對“亡命鴛鴦”因運輸毒品雙雙領刑入獄。

兩包毒品甲基苯丙胺(圈內)被粘貼在一個淺藍色袋子的底部。(通訊員供圖)
被告人高某容、孫某利系男女朋友關系。2018年4月10日10時許,兩人承租他人的小車從湖南省吉首市出發前往廣西藤縣太平鎮,并于當天19時30分許到達太平鎮太平街。隨后,高某容提著一只袋子下車,聯系“二哥”拿到毒品后,打電話叫孫某利進入巷子會合,兩人一起搭乘承租的小車企圖將毒品運回吉首市。 兩人在途經藤縣和平高速路收費站時被公安機關查獲。民警在高某容右小腿處查獲粘貼在該處的1包凈重99.69克、含量為0.3%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在小車第二排腳踏處搜出三只袋子,并將該三只袋子放進小車后尾箱。隨后,公安機關依法將該小車封存。民警在查看搜查現場視頻時還發現,在搜查出的三只袋子中,一只淺藍色袋子底部粘貼有白色可疑物品。民警于5月4日對涉案小車再次進行搜查,在該淺藍色袋子底部查獲用透明膠粘貼于此的兩包凈重分別為131.16克、135.10克,含量分別為77.4%、71.7%的毒品甲基苯丙胺。 法院認為,被告人高某容、孫某利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還運輸,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兩名被告人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365.95克,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之規定,應在“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的刑幅內量刑。兩名被告人主觀上有運輸毒品的共同故意,客觀上相互協作共同實施了運輸毒品的行為,是共同犯罪。此外,兩名被告人均積極參與,均是主犯,依法應按照他們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其中,被告人孫某利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5年內又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此外,根據《全國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精神,辦理毒品犯罪案件,無論毒品純度高低,一般均應按查證屬實的毒品數量認定為毒品犯罪的數量。因此,在高某容小腿處搜查的毒品應認定為犯罪的數量,對于該毒品含量低的問題,法院在量刑時已予以考慮。 綜合案情,藤縣法院作出判決,以犯運輸毒品罪分別判決被告人高某容、孫某利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兩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張煥杰 祝裕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