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吳艷虹 通訊員 張文裕)根據相關條例,商家除不得跨門檻經營外,也不得占道堆放物料。近日,和平路一家建材店因多次占用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被萬秀區城市管理大隊查處,并被萬秀區城市管理監督局立案調查,最終被罰款1800元。據悉,這是梧州市商家或個人因占道堆放物料被立案處罰罰金最高的案件。 多次勸導商家仍不改正 12月8日中午,萬秀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和平路84號西二鋪一家建材店前的城市道路堆放了大量沙子。萬秀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隊員小陳與同事趕往現場后發現,該店旁邊的人行道上堆滿了沙子,旁邊有5個已經打包好的裝滿沙子的麻包袋,幾名工人正在把沙子鏟入麻包袋內。經過現場勘驗,沙子占道堆放的面積有4.35平方米,一半在人行道上,另一半在機動車道上。小陳當即要求該店商家提供《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許可證》,但商家無法提供,并承認其在未取得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建材店前城市道路占道堆放物料的事實。 
12月8日,城管執法人員查處和平路占道堆放沙子的建材店。(萬秀區城市管理大隊供圖) 見狀,執法隊員當場向涉事建材店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占道堆放物料的行為,不得再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當天下午,該店商家到萬秀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接受調查、筆錄,其雖承認事實,但不配合其他取證工作,拒絕提供其店的工商營業執照、經營者個人信息等相關資料。 據萬秀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隊員小陳介紹,涉事建材店占道堆放物料的行為存在已久。該店經營紅磚、砂石、水泥等建材,經常在店前人行道上裝貨、卸貨,每周兩三次。該店把建材堆放在人行道上的行為,不僅影響行人通行,也污染城市道路。今年5月、11月,執法人員巡查時發現相關情況,曾對商家進行勸導并責令其整改,但商家之后仍然重犯。 涉事商家被罰款1800元 12月11日,記者來到涉事的建材店,看到店門前已沒有堆放沙子,一部分袋裝的建材堆放在店內,一部分則放置在店旁的樓梯口。據正在附近清掃的環衛工人表示,有時候會看到該店在人行道上裝卸建材,12月10日中午放學時段,她仍看到該店把沙子卸在人行道上。 據悉,涉事建材店未經批準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的行為,違反了《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根據《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按照《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規定的標準,萬秀區城市管理監督局對其作出罰款1800元的行政處罰。 小陳表示,建材店經常需要裝貨、卸貨,不適宜開設在鬧市區,特別是和平路一帶,屬于學校、住宅、飲食的集中區,人流量大。此外,該店在裝貨、卸貨時沒有設置安全圍擋,存在安全隱患。商家直接把沙子等建材堆放在人行道上,過后也不主動清理,違反了“門前三包”規定。涉事建材店裝卸貨應該先把材料打包好,再讓人搬運進出倉庫。 “經過長時間的整治,目前,大部分臨街商鋪的商家都能自覺做到規范經營,但仍有少部分需加強整改,如廢品收購站、藥店、裝修店鋪等。”小陳說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