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根據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住建部門早已于一年前出臺的相關文件,梧州市發改委應該會同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在一年內履行相關法定程序,完成《梧州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制訂工作并報市政府審定。待《細則》出臺后,我市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和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將按《細則》規定執行。
但至今未見發改委的這份《細則》出臺,請問此項工作什么時候可以完成?
答復:目前,我委已會同市住建部門根據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住建部門出臺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履行有關法定程序制定出了《梧州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細則(送審稿)》(以下簡稱《細則》),并上報市政府,待市政府審批后方可實施。在《細則》生效之前,我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和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繼續執行原有的價格政策,實行市場調節價,無需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審批,由經營服務企業與消費者雙方按前期物業合同約定執行。經營服務企業必須做好明碼標價,讓消費者明白消費、自愿消費。《細則》生效后,我市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和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將按《細則》規定執行。
如對相關政策還不清楚,請撥打我委價格管理科電話0774-3820848進行詳細咨詢。
(市發改委網絡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