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人:盧藤達,男,藤縣同心鎮農民
我曾是梧州的一名灑水車司機,當時和我簽訂外派勞務合同的單位,是總部位于河南鄭州的一家清潔服務公司。能夠在梧州本地就業,工資又有4000元左右,我覺得很不錯。所以在近三年的工作期間,無論刮風下雨、酷暑嚴寒,還是灰塵漫天,我都堅守在崗位上。
2021年2月,公司不再繼續在梧州運營,于是協調讓我到鄭州工作,但我在本地有家庭,就拒絕了公司的工作調整。但公司在撤離前卻停發了我和多名工友的高溫勞動補貼、未休假的年假工資以及一系列我們該享受的福利。與公司協商無果后,我們找到了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援助中心很快受理了我們的案件,并委派律師為我們爭取權益。由于我們簽約的公司在鄭州,工作地卻在梧州,如果按照以往的規定,我們要到鄭州進行起訴,但如此一來,我們維權成本也會增加。我們都是農民工,哪受得了這樣的折騰,心想著只能自認倒霉了。
了解情況后,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就引用2020年開始實施的法律援助跨省通辦相關規定,為我們進行了跨省法律援助。
我看到法律援助者為我們多方溝通,看到律師為我們據理力爭。終于,經過一個多月的奔忙,我們拿到了調解書,正當權益得到維護,拿回了屬于自己的相關補償。我個人的維權是一件小事,但維權對于所有農民工來說卻是一件大事。能夠通過越來越公正、公平、便捷的司法途徑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無疑是廣大農民工的福音。
如今,我回到家鄉同心鎮種植了200多畝樹苗,勤勤懇懇地打理著自己的事業。我堅信,有著法治對我們各項權益的保護,我們就能大有所為。(西江都市報記者 陳業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