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我是萬秀區和平路28號居民,現聽說該樓二單元準備裝電梯,已經簽了合同。該樓比較老舊,我很擔心裝電梯后因為承重會出現安全問題,聽說還要在天井打一個洞給電梯上下,天井是全體業主共同擁有的公共區域。現在就想咨詢下,加裝電梯要經過審批和安全鑒定的嗎?這里能加裝電梯嗎?
市自然資源局回復:按照自治區和梧州市有關文件要求,加裝電梯應遵循“業主自愿、政府指導、依法監管、確保安全”的原則,在制定設計方案時,申請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在查閱資料、現場勘查的基礎上,編制加裝電梯工程設計方案,加裝電梯工程設計方案在滿足表決結果、房屋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后才能通過加裝電梯條件審查,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手續后方可開工建設。
我局牽頭負責審批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設計方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經核查,我局尚未收到和平路28號二單元加裝電梯項目的申請,建議您向項目所屬的物業、社區、城區住建部門進一步了解情況。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是房屋建成后再實施的改造項目,包含基坑開挖、土建施工等建設工程和電梯安裝等特種設備安裝行為。據了解,為加強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督,我市住建部門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實施土建施工質量安全監管和電梯安裝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在內的“雙線監管”,通過定期召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施工安全會議、施工現場安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強施工過程監管。聯合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部門采用“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抽查施工現場,通過完善施工檢查機制架構建施工安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