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梧州范圍的村干部屬于脫產工作,還是不脫產工作?受勞動法保護嗎?
答復:1.村干部主要包括村黨支部(黨總支)委員、副書記、書記,村民委員會委員、副主任、主任,不在編、不脫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勞動法保護的是勞動關系,村干部與村集體之間不屬于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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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組織部網絡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