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辦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各方面條件也合格,我想了解一下,辦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沒有關于獨生子女補貼的相關政策?請詳細介紹。
市衛生健康委回復:12月4日,梧州市衛生健康委工作人員經電話聯系咨詢群眾,該群眾自述其為農村戶口,2007年生育了1名男孩,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均未滿55歲。如達到以下年齡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享受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或者廣西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
一、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生育;
3.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4.年滿60周歲。
從2011年開始,將一方為農村居民、一方為城鎮居民的夫婦(簡稱“半邊戶”)中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一方納入農村獎勵扶助制度。
二、享受廣西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條件〔廣西擴面獎勵扶助(55~59周歲)〕:符合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未滿60周歲,年滿55~59周歲的獨生子女或兩個女孩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夫婦可以申領廣西擴面獎勵扶助。年滿60周歲后,納入國家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