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佐先后參加辛亥革命、討袁運動、護法戰爭和北伐戰爭,抗日戰爭時期歷任梧州區民團指揮官、潯州區民團指揮官、桂林區民團指揮官,旋任安徽省民政廳廳長、代省主席,后任廣西民政廳廳長、代省主席,堅決主張“國共聯合抗日”,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多有貢獻。抗戰勝利后,陳良佐毅然參加民促、民革,新中國成立前夕,他甘冒生命危險,積極開展和平解放廣西活動,是著名愛國民主人士。對于陳良佐抗戰時期赴任梧州的時間多有模糊,具體時間還需要運用圖書館的館藏資源和信息來考證。
在梧州市圖書館館藏文獻1935年版《廣西一覽》中,民國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1935年8月23日)《南寧民國日報》的《新委任梧州區指揮官陳良佐昨赴粵》一文,文字內容為:“新任梧州區民團指揮官陳良佐,于前日由武鳴至邕,晉謁軍政當局后,復于昨(二十二日)日下午七時許,搭海珠輪船赴粵,據語記者云,此行系送其令公子赴粵求學,計約二十五日可以抵粵,俟其入學一切事宜料理妥善、即遄程返邕,至赴梧州區團就職日期,現尚未定,需俟回邕,始能決定。”由此可知,陳良佐于1935年8月22日前往廣東,可確定其出任梧州區民團指揮,但是具體任職時間未定。
民國二十五年六月十八日(1936年6月18日)《梧州日報》刊載了《陳指揮官昨日離梧,前往平南各縣視察》一文,文字內容為:“梧州區行政監督兼民團指揮官陳良佐氏,此次出發視察玉林及屬容縣岑溪各縣團務政務完竣,于本月十三日抵梧視察,并籌劃進行興業賀梧公路各事事,此情業志前報,茲悉陳氏在梧任務已畢,經于本月十六日晚偕同莫秘書仲凡乘桂豐電船前往平南各縣視察,日內即可返潯。”由此可知,陳良佐在1936年6月18日已經在梧州履職。
民國二十五年十二月三日(1936年12月3日)《梧州日報》刊發《兩指揮官通電就職,陳兼主任同日就職》,文字內容為:“梧州區民團指揮官兼行政監督兼總部駐梧州辦事處主任陳良佐氏,經于本月一日在梧就任本兼各職,同時潯州區民團指揮官兼行政監督黃鶴齡氏亦于同日就職,各情業志本報,茲陳黃兩指揮官及陳兼主任分別發出就職通電如下:(電一)銜略,案奉總司令李、副總司令白任命良佐為梧州區民團指揮官,任命鶴齡為潯州區民團指揮官,又奉廣西省政府主席黃任命良佐為梧州區行政監督,任命鶴齡為潯州區行政監督,各等因,奉此良佐鶴齡均遵于東日就職視事,所有一切交代事宜,除另案呈報外,僅電察核備案,希煩查照,仰即知照,陳良佐黃鶴齡東印。(電二)銜略,案奉副總座真務電令良佐兼駐梧州辦事處主任,等因奉此,經于十二月東日到處視事,除呈報外,合電查照,并仰知照,良佐叩,兼主任東印。”(注:東日,為郵電日期代號,每月的第1日)可知1936年12月1日,陳良佐發布任職通電,再次就任梧州區民團指揮官兼行政監督兼第四集團軍總部駐梧州辦事處主任。
綜合上述史料,陳良佐在梧州區工作時間為1935年9月任梧州區民團指揮官兼行政監督,期間曾短暫調任,1936年12月回梧繼續出任梧州區民團指揮官兼行政監督兼第四集團軍駐梧辦事處主任。
報刊是大眾傳播的重要載體,能夠充分反映當時的歷史背景和史實事件。陳良佐在梧州工作期間的考證,是利用當時的報刊信息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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