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4月19日,蒼梧縣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撫養費糾紛,并向當事人發出該院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書》。
據了解,原告與被告是父女關系。2012年3月21日,被告與原告的母親達成離婚協議,約定原告隨其母親共同生活,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由原告母親全部負責,并辦理了離婚手續。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間,原告母親因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已無經濟能力撫養原告。2024年,原告向被告請求支付撫養費1800元/月,遭到被告拒絕后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對原告的家庭生活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原告尚在學校就讀初中,其母親因癌癥、高血壓等疾病無法正常勞動,被告再婚后另外生育有三個子女。綜合考量下,承辦法官遂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并向當事人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書》,提示他們依法履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義務。經調解,被告同意按月向原告支付撫養費。
(據梧州中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