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冼振宇)選擇在高層住宅小區居住,有些住戶卻不肯繳納電梯使用、維保及年審費用,導致正常繳費的鄰居也無法使用電梯。近日,有讀者向本報反映其在萬秀區蝶山二路美景花苑小區的遭遇。
電梯停用業主出行不便
據讀者沈女士反映,美景花苑是一個電梯高層住宅小區,但是近年來,有少數業主一直不繳納二次供水的水費、公攤電費以及電梯維保、年審費用。在今年8月,物管公司多次催繳無果后,不再為這些業主墊資,導致小區不夠費用開展所有電梯的年審工作,一部分未年審的電梯由于超過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被萬秀區市場監管局停用,造成業主尤其是高樓層業主的生活出行不便。
“物管公司通過公告的形式向我們解釋了不愿墊資的原因,據說是部分業主長期拖欠物業費及居住產生的相關費用,如今物管公司面臨經營困難,無力墊資。”沈女士對于少數業主行為導致正常繳費的鄰居受連累一事表示心煩。她還提出疑問:為什么電梯不進行年檢就要被停用?有關部門是否可以暫時讓這些沒有年檢的電梯繼續運行?有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約束不繳費的人補繳使用電梯的相關費用?
電梯管理與維保有法律依據
9月5日,記者針對讀者提出的疑問,向市市場監管局有關科室進行咨詢。該局特設科有關負責人介紹,小區乘客電梯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原質檢總局)頒布的《特種設備目錄》應納入特種設備管理。關于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保養應如何開展,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電梯安全條例》作為相關法律依據。據了解,市民反映的小區電梯,其使用管理單位為該小區的物管公司,物管公司有義務對其使用管理的電梯運行安全負責。
因此,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即物管公司要遵守相關規定,督促并且配合做好電梯的改造、修理、更換、日常維保工作,應當按照“一梯一檔”的要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按時申請電梯定期檢驗,確保電梯在檢驗有效期內使用。如果電梯使用管理單位使用未經檢驗的電梯,或使用經檢驗不合格的電梯,就涉嫌違法,將要受到相應處罰。同時,如果小區業主蓄意毀壞電梯,或強行使用已停用的電梯,也會依法受到處罰。
該負責人表示,萬秀區市場監管局出于電梯乘客人身安全考慮,依法暫停使用超過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的電梯,是符合相關法律要求的,由此造成業主不便,希望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物管公司換位思考及切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一是與電梯維保企業共同做好關于電梯安全運行知識宣傳,二是想方設法為廣大小區居民做好電梯運行必要費用的收繳工作,對于過程中實在存在困難卻又無法自行解決的,可以尋求法律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