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主任好!李女士的理賠款已到賬,我代她謝謝您。”近日,藤縣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黎連梅收到了一條來自藤縣象棋鎮洛塘村駐村幫扶干部的感謝短信,感謝她伸出援手幫李女士拿到了保險公司賠付的5萬元,治病錢有了著落。
原來,象棋鎮洛塘村脫貧監測戶李女士于去年6月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疾病保險,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費為100元,保險金額為5萬元。去年7月李女士因患系統性紅斑狼瘡、狼瘡性腎炎等先后兩次到梧州市一家醫院進行住院治療。不幸的是,去年8月李女士在出院時被診斷為子宮內膜惡性腫瘤。醫院建議其盡快到上級醫院治療。為了給李女士治病,其家里已經花完了所有積蓄,無力再支撐她治療所需的大筆費用。正當家人都六神無主的時候,李女士想起了自己曾購買過一份疾病保險,于是帶著自己住院醫療的票據向某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該保險公司并沒有按約定的保險金額向李女士足額賠付,而是辯稱李女士是在購買保險的等待期內生病,不符合理賠的相關規定。
今年8月,在洛塘村幫扶干部的引導下,李女士來到藤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根據李女士提供的申請材料,黎連梅立即為其開通了“綠色通道”,和同事認真分析了保險合同等案件材料,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當天下午,黎連梅找到了李女士投保的某保險公司進行深入溝通,耐心闡述李女士的困境和合法權益,就相關法條進行釋法,請求該保險公司全額賠付李女士的保險理賠金。不久,該公司同意全額賠付保險費5萬元給李女士。
據悉,藤縣法律援助中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今年以來,該中心為婦女提供法律咨詢100多人次,受理婦女法律援助案件82件,挽回經濟損失100多萬元。(黃群禮 祝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