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紀榮蘭 通訊員 譚艷麗)10月10日,記者從市人社部門獲悉,根據自治區統一部署,我市將從今年1月1日起統一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涉及一至四級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等三項定期待遇,調整后的待遇將于今年10月底前發放到位。
據悉,本次工傷保險待遇調整的對象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因工傷殘職工、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因工傷殘人員和領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根據要求,傷殘津貼方面,對符合條件的一至四級因工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分別按115元、108元、102元、95元標準增加,調整后月傷殘津貼低于1990元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生活護理費方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因工傷殘人員,其生活護理費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68元、135元、101元;供養親屬撫恤金方面,領取人每人每月增加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