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跨部門跨區域公推差選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下,按照公布職位、公開推薦、資格審查、適崗比選、結構化面試、確定考察人選、組織考察、研究決定、任前公示、辦理任職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布職位(2012年7月21日)
由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全市范圍內公布本次公推差選職位及相關職位要求。
(二)公開推薦(2012年7月21日至8月10日)
公開推薦可采取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和個人自薦的辦法進行。組織推薦、群眾舉薦應征得本人同意。每個推薦對象只能推薦為一個職位的擬任人選。推薦市直單位科級領導職位的,推薦材料報選拔職位所在單位的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辦公室。推薦縣(市)科級領導職位的,推薦材料報選拔職位所在縣(市)委組織部??h(市、區)干部被推薦到市直單位科級領導職位的,推薦材料由縣(市、區)委組織部統一收集并按照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后,報選拔職位所在單位的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辦公室。
選拔單位的干部不參加本單位職位的公推差選。
公開推薦所需材料:1.《2012年梧州市跨部門跨區域公推差選科級領導干部登記表》;2.被推薦對象的身份證、學歷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任職文件等相關證件復印件(需攜帶原件進行核對);3.被推薦對象2寸近期藍底免冠彩色照片1張。4.符合調任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資格審查和適崗比選(2012年8月10日至17日)
選拔職位所在單位的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公布的資格條件和職位要求對被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合格人選進行適崗評價和比較遴選,按照每個職位1:4的比例產生初步面試人選。資格審查和適崗比選結果由選拔職位所在單位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被推薦人員情況、資格審查和適崗比選結果要書面向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匯報,經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確定面試人選。
推薦對象最終只能確定為一個職位的面試人選。如符合選拔職位資格的人選達不到初步面試人選比例的,由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商選拔職位所在單位的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降低面試人選比例,或從其他職位調整人選到該職位參加面試,被調整的推薦人選需征得其本人同意。
(四)結構化面試(2012年8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結構化面試在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由選拔職位所在單位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組織實施,主要測試應試者在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與選拔職位的匹配程度。結構化面試試題由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入闈命制。面試評分表由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統一印制。面試考官共7名,其中選拔職位所在單位4名(需報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審定),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1名。
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從7名考官給出的總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各考官現場打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五)確定考察人選(2012年8月下旬)
依據結構化面試成績按選拔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職位擇優取前2名作為考察對象。
(六)組織考察(2012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在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下,由選拔職位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派出考察組,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采取發布考察預告、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延伸考察、集體面談、查閱檔案、書面征求考察對象黨風廉政情況等方式,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深入考察。同一職位的考察對象必須由同一考察組進行考察。
(七)研究決定(2012年9月上旬)
選拔職位所在單位的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按照面試成績,結合組織考察情況,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提出任職人選方案,并書面報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經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決定任職人選。
對沒有合適任職人選的職位,經報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該職位可空缺。
(八)任前公示(2012年9月中上旬)
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批復擬任人選后,屬于提拔任職的,由選拔職位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任前公示時間為7天。需在擬任職人選原工作單位和選拔職位所在單位同時進行公示。
(九)辦理任職手續(2012年9月中旬)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精神,對需要進行試用期的任職人選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過考核,勝任者正式任職。不勝任者按原職級安排相應的工作。本次公推差選科級職位全部辦理任職手續后,由市科級公推差選領導小組統一向社會公布公推差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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