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作為我國的傳統節日,深受民眾喜愛。而有些人卻把過中秋當成為自己謀“福利”的一個機會。
然而,2013年中秋期間,梧州市紀委查處的一起“月餅案”,讓那些仍然夢想著中秋月餅福利的人徹底夢醒——2013年9月13日晚上,市紀委監察局輿情監督員發現,有網民發帖舉報藤縣太平鎮政府“巧借名目,以工會名義公款向干部發放月餅,每人3盒,每人價值估計為200元,總價估計為1萬元”。市紀委立即著手調查,發現確實有藤縣太平鎮有關領導干部違規用公款購買月餅發放給該鎮機關干部職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中央紀委、自治區紀委的有關通知精神,屬于頂風違紀。9月25日,市紀委決定給予太平鎮黨委書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藤縣縣委對其進行免職處分,給予太平鎮鎮長、鎮人大主席黨內警告處分,并責成太平鎮黨委、政府向藤縣縣委、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早在2012年底,中共中央就審議出臺了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群眾聯系的八項規定,其中一項規定為要厲行勤儉節約。2013年中秋期間,中紀委及自治區紀委又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堅決剎住中秋節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
市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戴曉蕭介紹說,2013年中秋節期間,梧州市紀委采取了三大措施來剎住用公款送禮、送月餅的節禮歪風,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明確要求;二是建立舉報平臺,拓寬渠道;三是查處違紀案件,公開曝光。戴曉蕭說,“去年中秋節期間,我市共查處了藤縣太平鎮、蒙山縣漢口小學,兩起利用公款發放月餅的頂風違紀行為。”
市紀委宣傳教育辦公室主任林柏江分析說,“去年我市存在節慶送禮違紀現象的,主要是鄉鎮一級的基層單位,我們對基層干部領導宣傳教育方面還存在空白點,而部分基層干部領導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八項規定’文件精神也存在怠慢態度?!?/p>
中央禁令、各級紀檢部門的嚴查,讓中秋送月餅送禮的風氣在2013年便漸行漸消,直至今年中秋,已無人再敢拿月餅“說事”。月餅市場也終于從泡沫般的繁華,回歸到了平實的冷靜。
記者采訪了市里幾家月餅經銷商,向他們了解今年月餅銷售、訂購的情況。市大東大酒家總經理黃先生告訴記者,去年中秋節,月餅銷售就已經開始受到相關政策、規定的影響,因此銷售成績沒有達到預期中的目標。他說,“相信今年紀檢部門對于中秋節公款訂購月餅的情況會監管得更加嚴格,所以今年中秋節我們酒店的月餅主要是面向市民大眾,以零售的方式進行?!?/p>
“今年中秋,我們將繼續加強對節慶送禮歪風的監督。” 戴曉蕭說,首先在去年令行禁止的基礎上,要堅持不懈地鞏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其次,堅決抓好兩個責任。要求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要承擔監督責任。再次,三管齊下,筑構立體式監管網絡。除了設立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外,還將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廣大群眾的監督作用。最后,還設立舉報平臺、實行市縣鎮三級聯動、快查快結、實行事后監督四大措施來進行監督?!?/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