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宰相韓琦和歐陽修一批重臣的力薦之下,仁宗皇帝重讀契嵩上呈的書和信。當讀到“謀道不謀身,為法不為名”的時候,龍顏大悅,贊嘆了很久。仁宗皇帝對近身內侍說:“契嵩為佛道真僧人也!”皇帝拿起開封府知府王侍讀的奏折細看,內稱:
? 臣今有杭州靈隱寺僧契嵩,經臣陳狀,稱禪門傳法祖宗未甚分明,教門淺學各執傳記,古今多有爭競。因討論大藏論,備得禪門祖宗所出本末,因刪繁撮要,撰成傳法正宗記一十二卷,并畫祖圖一面,以正傳紀謬誤。并舊著輔教編印本一部三冊,上陛下書一封。并不求恩澤,乞臣繳進。臣于釋教粗曾留心,觀其筆削著述,固非臆說,頗亦精微。陛下萬機之暇深得法樂,愿賜圣覽。如有可采,乞降付中書看詳,特予編入大藏目錄,取進止。
皇帝看完王侍讀所奏,在奏折中批下:“準。編入大藏目錄。”下詔將契嵩上報的幾部書交付傳法收入藏,把契嵩認定的佛教禪宗三十三代祖收入大藏內,作為禪門法理。同時,賜給契嵩一套“紫方袍”和命名“明教大師”的稱號。所以要命名契嵩為“明教大師”,因為他把佛教歷史圓滿闡明。
宰相韓琦在皇帝批示奏折恩準下,又發出《中書扎子許收入大藏》令內容如下:
權知開封府王素奏,杭州靈隱寺契嵩,撰成傳法正宗并畫圖,乞編入大藏目錄。取進止。
輔教編三冊(此是中書重批者,蓋降扎子數日,又奉圣旨,更與輔教總入藏批此)
右奉圣旨,正宗記一十二卷,宜令傳法院于藏經內收。附札付傳法院。準此!
嘉佑七年三月十七日(宰相押字)
契嵩為了表示謙讓,兩次上表辭謝所賜稱號,并呈上交皇帝所賜黃牒。兩次呈辭皇帝都不準。最后一次呈辭被退回后,宰相韓琦奉皇帝圣命,下達《中書扎子不許辭讓師號》令:
杭州靈隱寺永安蘭若賜紫沙門契嵩狀。今月二十二日,伏蒙,頒賜明教大師號敕牒一道。伏念,契嵩比以本教宗祖不明法道衰微,不自度量,輒著傳法正宗記輔教編等上進,乞賜編入大藏。惟欲扶持其教法。今沐圣朝,特有此旌賜,不唯非其素望,亦乃道德虛薄,實不勝任。不放當受黃牒一道,隨狀繳納申聞事。
右札付左街僧錄司告示,不訐更辭讓。準此。
嘉佑七年四月五日(宰相押字)
朝廷不準契嵩辭讓“明教大師”封號,并退回所賜黃牒。自此,契嵩的聲望大為提高,他的名字立刻傳遍了京師,傳遍了大江南北。默默無聞的山中沙門,一躍變成深受朝野推崇和欽羨當時文壇的一代高僧。契嵩過去久居山中,并不了解仁宗皇帝對佛教的信仰程度,尤其不知道仁宗皇帝的為人和脾性。如果仁宗皇帝是個喜怒無常的君主,又偏聽歐陽修等大臣的排佛言論,那么,無論契嵩在兩封信中如何字斟句酌,委婉陳詞,也會難免一死。這一點,契嵩心中早有準備,他這種勇敢的舉動,在中國佛教史上是罕見的。然而契嵩冒死陳詞這一招,卻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得到仁宗皇帝的賞識,不但不殺他,并且褒獎有嘉,從而堅定仁宗皇帝對佛教的信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