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規范商品房面積增減的處理
商品房的建筑面積是以房地產測繪部門的測繪結果為準。而合同的簽訂往往在測繪之前,因此,合同約定的商品房面積往往與實測面積不相符。對于面積增減的處理,建設部《關于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有明確的規定,即:商品房銷售合同約定面積與實際面積發生差異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未作約定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廣州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當然,合同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
八、了解按揭的辦理方法
大部分開發商都在售樓廣告中寫明提供多少年的幾成按揭,并列出月供多少,以示供樓是件輕松的事情。有的購房人也以為簽了合同交了部分房款,并提交了一系列按揭申請文件后,就可以放心等待入住了。實際上,提供按揭的是銀行而不是開發商,銀行對購房人資信進行調查后,可能不會批準提供按揭。實踐中也存在開發商把按揭作為一種銷售手段,明明沒有卻明目張膽地宣揚。如果銀行不批準按揭或根本就不存在按揭,而購房人已繳了一部分房款,那購房人則十分被動。比較好的方法是購房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按揭申請得不到批準時如何處理作一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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