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位較真的市民喬先生,因為購買二手車需要8元刑偵驗車費而把深圳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記者昨日從喬先生處了解到,羅湖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該案。此前,喬先生就8元的刑偵驗車費用向廣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提出規范性文件審查申請,省政府法制辦已經給予了明確答復,該文件不合法。
????喬先生訴稱,其在今年11月19日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粵B43XXX號車轉移登記時,工作人員要求先辦理該車“刑偵機動車檢驗”。按工作人員要求填寫檢驗申請表并繳付8元費用后,工作人員蓋章確認,并出具了00708453號《深圳市物證檢驗鑒定中心機動車輛查詢、檢驗服務定額發票》。民警驗車后出具了《深圳市公安局刑偵驗車通知書》。
????喬先生查詢后發現,公安部102號令《機動車登記規定》和與之配套的《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并未規定機動車轉移登記要經過“刑偵機動車檢驗”的程序。
????喬先生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被告行為不合法。 |